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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20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
2022-04-15 724 返回列表

关于征集2020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完善城市轨道交通标准体系,满足市场、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,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,推进行业发展,现启动2020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和范围

以《城市轨道交通团体标准体系研究》(图书发售信息见附件1)为指导,优先申报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三年规划(2019-2021)》(见附件2,以下简称“团标三年规划”)中的项目。未包含在团标三年规划中的项目,如果确属有效填补标准体系空缺、新技术的应用、智慧轨道交通、绿色节能等方面,以及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,可在充分阐述必要性的基础上申报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申报单位须为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员,并应联合不少于3家共同使用标准的会员单位(城轨交通业主单位、生产或施工单位、教育科研机构、检测及认证机构等),且主要技术提供单位不少于2家会员单位,共同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,对制定标准的目的、必要性、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状况、标准可解决的问题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关系、标准主要内容、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,完成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3),并形成标准草案。

三、申报程序和方式

1.填写申报书。

2.提交申报材料。申报单位将申报书、标准草案及相关证明或论证材料报协会相关专委会(或分会,磁浮专业报北京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,上述单位以下简称“初评单位”),由他们组织初评。初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。

3.标准提案初步评估。初评单位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、可行性、与团标三年规划符合性等进行评估,并评估是否适宜标准制修订快速程序。对于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综合性标准项目,原则上由主要相关初评单位组织初评,协会标准部协调。通过初评后,初评单位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,形成2020年度团体标准提案初步评估结果(见附件5,需盖章)、提案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6)及会审或函审相关材料。

4.报送提案材料。初评单位于2020年7月31日前,将签署了意见并盖章的申报书、标准草案及相关论证材料、盖章的初评结果、提案项目汇总表及会审或函审相关材料,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协会标准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五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9层

邮编:100038

联系人:王建芝 010-83935744/13581964801

刘高原 010-83935739/18910890525

邮  箱:bz_camet@163.com

 

附件:

1.《城市轨道交通团体标准体系研究》发售信息

2.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三年规划(2019-2021)》

3.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

4.初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5.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提案初步评估结果

6.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提案项目汇总表

7.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

8.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》

 

 

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

2020年5月26日


关于征集2020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.pdf

附件1-《城市轨道交通团体标准体系研究》发售信息.pdf

附件2-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三年规划(2019-2021).xlsx

附件3-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书.docx.docx

附件4-初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.docx

附件5-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提案初步评估结果.docx

附件6-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提案项目汇总表.docx

附件7-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.pdf

附件8-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 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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